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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二五章 含沙射影(1)

  超越乐队?

  听到他的英文名,沈光林才恍然大悟,beyond。

  黑凤梨。

  小沈同学还是喜欢摇滚的,尤其是在夜店里。

  艾瑞宝得嗨起来!

  1986年还没有夜店,今年可以说是摇滚元年,这一年崔建身穿长褂,背着吉他,两脚裤一高一低,就这样登上了京城体育馆的舞台。

  “我曾经问个不休,你何时跟我走。

  可你却总是笑我,一无所有。

 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,还有我的自由。

  可你却总是笑我,一无所有。”

  这是大老王年会上必唱的经典曲目,《一无所有》这首歌就是在这一年唱红的。

  说起来,装逼界的四大天王现在一个也还没出道呢,悔创阿里杰克马,一无所有王建林......

  杰克马还在读大学;大老王在西岗区做公务员;大强子才十三岁,根本没想过以后要娶谁;普通家庭出身的小马刚随父亲从海南到了深城,父亲也还没有成为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。

  大约是感受到了内地摇滚乐的火热气氛,beyond决定要来京城试试水了。

  在整个80年代,香江的乐队都很火,先后涌现了很多知名的乐队,不过,当前最火的乐队其实并不是beyond,而是达明一派。

  要到90年代以后,达明一派才会被beyond超越。

  不过,失去的才是最好的,beyond自黄加驹饮恨扶桑之后,不再出卖作品了,改出卖情怀,然后就成了几代人缅怀的经典。

  沈光林还真的想看一看这个年代的摇滚和黄加驹。

  三个人打扮了一番,照着摇滚青年的路子走的,装扮一新之后,勾肩搭背就往工体去了。

  不得不说,毕竟是香江来的摇滚乐队,门票又不贵,过来的人还是挺多的。

  现场的舞台很简陋,音响设备也一般,舞台下面拉着横幅,标语是致敬崔建和华夏摇滚乐。

  这个年代的大老崔才是时代王者,全民偶像。

  沈光林跟着老王和老马溜溜达达的过来,现场的男男女女还挺多,蛤蟆镜,大波浪,喇叭裤,他们有着这个年代的潮流时尚。

  大家都很兴奋,虽然不知道beyond是谁,但是有不少人是喜欢摇滚的呀。

  “新一代的洗衣粉,新一代的人,新一代的小姑娘......”

  额,现在流行的不是这首歌。

  大家都是冲着香江的摇滚乐队来的,准备看个稀奇。

  然而,演唱会开始了,京城爷们一脸懵逼。

  这是啥呀?

  虽然台上的青年们很卖力很新潮,但是,大家听不懂啊。

  这个年代的京城,还没有粤语生存的土壤。

  大概过了没一会儿,别说不好这一口的老马了,就连最浪的老王都说了,“这是什么鸡毛玩意,走了走了。”

  有这样想法的人很多。

  乐队唱了三首歌,现场的观众走了一半多。

  从那以后,此后很多年,beyond都再也不来内地了。

  别说他们了,就是迈克尔杰克逊来内地,都有一位大妈说,这闺女真白。

  一些歌迷提及往事,讲到beyond第一次来京城开演唱会,总是会遮遮掩掩的说,当年工体演唱会上座率有90%,非常的不容易。

  但是,退场率也有60%,这个他们是不会提的。

  beyond内地试水惨败,水土不服。

  “走了走了,听这个还不如吃一顿卤煮火烧呢,多放点小肠和苏造肉,那个好吃。”

  那就走吧。

  现场没有超短裙的小姐姐,没有嗨翻天的DJ,纯听摇滚,好像也没啥意思。

  而且,这个年代,内地的摇滚传达的信息并不是黑暗和愤怒,而是昂扬和斗志,他们从香江过来,水土不服,也是情有可原的。

  卤煮火烧走起。

  多加苏造肉,爷们多加钱就是了。

  要说起卤煮火烧,还是南横街的最地道,京城爷们吃美食,是不嫌远也不嫌地方脏的。

  谷/span这就是京城和魔都的不同了。

  沈光林在魔都和京城都待过,有一点点发言权,这两个城市有着明显不同的文化氛围和生活习性。

 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:在魔都,能够把华夏人变得国际化;在京城;能够把老外渲染成京城人。

  魔都是向往外界的,尤其那些以前出过国,见过世面的老港督。哪怕平日里都吃糠咽菜了,也要在一些日子里跑去咖啡厅衣冠楚楚的喝上一杯现磨咖啡。

  京城是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,看着没,就这个摊子,他家的豆汁,从乾隆爷起就支着了,倍儿地道。

  在最困难的日子里,家里都断粮了,也还有一些贝勒爷嘴唇擦上猪油,表示今天又是吃的大肉。

  大约,这个年代的外国人看我们,就跟后世的我们看非洲刚果的金沙萨们是一样的。

  究其一生,耗尽家财,置办一副好行头,走在贫穷的大街小巷,沉湎梦中不愿醒来。

  所以,长城服饰卖的最好的,并不是衬衫,而是假领子。据说,这种衣服就是魔都率先发明的,到现在依然很畅销。

  现在毕竟才是八十年代,这个年代像沈光林这样的狗大户并不多,即使是先富起来的有钱人,大家也不舍得这么花,而且,他们有钱也不知道怎么花。

  哪像沈某人呀,出行必定吃最好的美食,住最好的饭店,睡最烈的......。

  睡就算了,这个不提了。

  三个人找到一个卤煮摊子,围坐下来。

  还是跟着沈老板出来好,苏造肉可以管够。

  大家伙好久没聚了,并不见生分。

  当然,他们也不是不联系,是平时不用联系,老马和老王是不是去生物基地吃饭,根本不和主人报备的。

  这不,老马最近又帮沈光林收了不少好物件。

  这都成了一个生态链了。

  只要有好东西,老马就可以做主收下来,钱不是问题。

  因此,老马手下也养了好几个老贝勒呢,他们别的本事没有,辨别老物件的能力贼强,而且也知道谁家有好东西,刚好大家都可以混口饭吃。

  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文物保护法,土夫子弄来的好东西照样敢收。

  哪天,沈光林要是不走科研路线了,转走文玩路线,指定也行的通。

  “沈老师,听说你们实验室弄出来的那个乙肝疫苗不错,给我也打一针呗。”

  原来,他们过来是想的这个事呢,就连老马也是这个意思,求打一针。

  现在乙肝疫苗很火,一针难求。

  “不是,你们一个作家,一个编辑,难道5块钱都不舍得出?”沈光林喝了一口汤,这味道确实不错,精华都在汤里,不过,这么好喝,不会放了烟壳的吧。

  “这不是钱的事,这是面儿。”老王眼镜瞪的很大,京城爷们,不能缺了面子。

  沈光林懂了。

  面子比天大,这确实是京城爷们的又一个特征。

  后来还有个京城爷们,在魔都受了气,气氛南平,后来就单人匹马弄翻了闸北。

  老马这个人就不说了,这家伙心思有点重,为人有点阴。

  老王确实不是小气的人,这个人除了嘴上说话难听,为人还真不错,很仗义。

  只是,这个年代的老王还在奋力创作中,还没有遇到值得他托付的女明星,人家才女徐才13岁。

  “老王,你那个美女空姐爱上我卖的怎么样了?”

  沈光林看过那个小说,跟后世的网文一模一样的,我是个穷逼,虎躯一震,美丽的空姐就非我不嫁了。

  好熟悉的套路,几十年都不衰。

  “什么呀,那是《空中小姐》,什么《美女空姐爱上我》。”老王对沈光林乱改他的小说名表示强烈不满。

  “不都是那么回事么,最近有没有新作品?”沈光林很久没问他了,这孙子写书还是有一手的。

  “《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》。”大眼老王回答。

  “讲的啥呀?”

  “一个流氓和两个女生的故事。”

  “卧槽!你还写了啥?”沈光林要裂开了,这个卵人,莫不是在含沙射影。

  “《千万别把我当人》”

  实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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