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文钦少以名将之后,材武见称,先在汝南之时,因诸葛诞为太守,不被重用,自认才干没有发挥,此次临危受命,被任命为南阳太守,自然极力想证明自己。
领兵来到宛城之后,发现各处布防完整,城池修葺一新,兵马训练娴熟,这几年在徐晃的治理之下,基本没有什么漏洞。
南阳军政都找不到可以挑剔之处,文钦自觉被属下暗地偷笑,思索再三,决定重夺上庸,收回失地,一来可以证明自己的实力,二来也能解除南阳的威胁。
功曹贾充劝道“蜀军新取上庸,又从汉中调集十万精锐驻守,前两充沛,士气正盛,不宜出兵。”
文钦冷笑道“此乃黄口孺子之言耳!蜀军偏安一隅,岂能与吾精兵相比?汉中之兵所惧者,唯赵云一人而已,如今赵云重伤会成都养病,正是出兵良机。”
贾充也知道文钦性格好自矜伐,信任太守,立功心切,只好无奈放弃,请命留守后方,调度粮草,以便接应大军。
文钦不以为意,号令三军早作准备,命人向新野太守胡质传信,叫其小心防守湖阳港和汗水一带,以防襄阳之兵。
半月之后,等钱粮车马就绪,文钦以左右护军郑翼、吕宣为先锋兵马,通过穰县直往南阳最西面的山都县方向行进,准备以此为据点攻入上庸。
郑翼与吕宣引兵行近鄼县地面,哨马报告蜀军也已经得到消息,兵马正从房陵港迤逦而来,距离山都不到两日路程。
郑翼吃了一惊,将辎重留在涉都县,命士兵兼程而行,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山都安营扎寨,以待后军,若是头阵就丢了此处,肯定会被治罪。
还好涉都与山都两县相邻,一日便到,二人商议一番,草草结下阵势,叫山都县令先调集城中粮草度用,派人打探蜀军消息。
第二日果然哨马报告蜀军先锋部曲也到了山都境内,郑翼便依山都境内的武当山为地形下寨,将兵马军分为三队,东南、西南各派精兵埋伏,自己则于正北立寨。
刚准备完毕,蜀军已经赶到,郑翼列阵而出,见蜀军阵容肃整,兵甲鲜明,不由心中暗惊,早就听说刘封在蜀中改革许多军制,光从这先锋兵马来看,就不容小觑。
“尔等反贼,逆天行事,如此助纣为虐,还不早降?”
郑翼正于门旗下思忖,忽然对方出现一员将领,以鞭指着自己大声喊话。
来将正是在汉中追随吴班的胡飞,听说南阳兵马调动,王平和马良商议主动出击,以胡飞为先锋,先来探路,以防魏军深入。
胡飞本来听从王平叮嘱不可迎战,却听探马报告魏军仅有八千人,也为先锋之兵,立功心切,便领兵直接杀进了山都。
郑翼冷哼一声,言道“好一个欺世盗名之辈,汝等托名汉室,实为国贼,吾主早已得天子禅位,汝等不知天命乎?今奉天子之诏,来讨反贼!”
听到郑翼颠倒黑白,强词夺理,胡飞大怒,挺枪只杀向郑翼,郑翼也不肯示弱,堕了士气,拍马而上。
二人相交,三十合不分胜负,郑翼能被文钦选为先锋大将,也有几分本事,胡飞虽得吴班指点,却一时也奈何不了他。
此时在东南角上观阵的吕宣见场中杀得胶着,蜀军只顾呐喊,却无防备,一声号令,带领本部兵马冲向蜀军左翼。
东南角喊声大震,西南角的魏军也得到号令,引军冲突而来,蜀军左右两翼都被袭击,正北面还有郑翼所部兵马,三处魏军一齐掩杀。
胡飞本就长途奔袭而来,兵马疲困,自己又被郑翼纠缠,不能指挥,所幸蜀军军制早已完善,有副将和几名千夫长指挥抵当,才勉强抵挡一阵。
但终究兵马士气不振,阵型未能完全备好,且大多都是骑兵,突然被袭,防备不足,被冲杀得大乱,胡飞无奈,拼死杀退郑翼,领兵大败而退。
郑翼得胜回营,和吕宣一番庆功,派人向文钦报信,同时将兵马重新安排部署,等候蜀军后军前来。
蜀军中军正是吴班,见胡飞败回,折了好些兵马,首战遇挫,打击士气,命人将其押往后军,自有王平发落。
吴班领兵来到山都境内,重新安营下寨,严令各部兵马不许私自出战,取出暗部早就准备好的地图仔细观察,寻找破敌之策。
次日,小胜一阵的郑翼意犹未尽,亲自来到蜀军营外搦战,吴班却只是充耳不闻,只有弓箭手小心戒备,并无动静。
一整日不见蜀军出营,郑翼无奈,第二日郑翼再换吕宣前去搦战,蜀军还是不为所动,只是深挖沟壕,布置鹿角木障,对魏军的搦战辱骂置若罔闻。
此时双方的大军都将赶到,虽然路程差不多,但魏军三日就能赶到,而上庸一路道路难行,更需五日,对方按兵不动,郑翼疑惑不已。
正找吕宣商议之际,忽然探马来报,蜀军竟分兵去偷袭涉都了,郑翼大惊,山都县城的粮草已经用尽,如果涉都被偷袭,可是大大不妙,忙令吕宣分兵去救。
吕宣才带兵离开大营,又有探马来报,一队蜀军引军抄武当山背后径取筑阳去了,郑翼惊出一声冷汗,失声道“蜀军几日不见动静,原来是去断我后路,当真阴险,若如此,吾前后受敌,无所归矣!”
心急之下,不得不再分一路兵绕过武当上去阻截这一路兵马,第二队兵马才走不久,忽然蜀军大营鼓声震天,一阵人喊马嘶。郑翼急忙出营来看,却见蜀军整装待发,旌旗招展,已经开始向本部营寨攻来,急忙传令全军准备迎战。
三国之蜀汉中兴章节列表
本页地址(https://www.ikunwang.com/277/369225.html)
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:[爱坤小说网] https://www.ikunwang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