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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穿越

  卢小闲,男,二十四岁,身高一米八二,体重七十一公斤,未婚,公司小职员。

  这些年来,卢小闲一直活在颓废当中。唯一让他觉得有意义的事情,就是利用业余时间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徒步探险。

  这些年来,他去过不少地方。雅鲁藏布大峡谷,喀纳斯原始地带,高黎贡山,茶马古道,这些地方都留下过他的足迹。

  在公司里,他只是个小职员,从早到晚像老黄牛一样兢兢业业的埋头苦干,没有任何话语权,还得看那些喜欢溜须拍马的人的脸色。可徒步探险就不一样了,说走就走。去哪里,怎么去,这些都是他自己说了算,非常洒脱。

  卢小闲喜欢徒步探险,除了兴趣之外,更重要的是他想借此改变自己“拖延症”的毛病!

  他的“拖延症”非常严重,让人深恶痛绝,却始终无法改变。

  事实上,在一场场说走就走的徒步探险归来后,钱没少花但该拖延的事情继续拖延着,甚至被拖延的更久。

  久而久之,他也就认命了,或许这辈子注定将一事无成。

  ……

  这是一个无名大峡谷,抬眼望去,威武高俊的群山郁郁苍苍,重重叠叠,犹如一条长龙,一眼望不到头。高耸云霄的山峰峰层累累,各不相同,犹如一把把长剑,直入云霄。

  此刻,卢小闲正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峡谷之中。

  峡谷很窄,两侧山势陡峭,一条小溪顺着峡谷缓缓流淌。

  蓦的,卢小闲感觉脚下踩到异物,细瞧才发现,不知是什么动物留下的粪便。

  人生自古谁无屎,每天一坨保健康。这话说的没错,可踩到谁的脚下心里都会觉得很不爽。

 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狗屎运?

  卢小闲苦着脸,像狗一样吐出舌头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,浑身散发出打了败仗的沮丧。

  事实上,打败他的不是别的,而是炎热的天气。

  从地图上看,峡谷并不算长,可真正置身其中,就不是那么回事了,总也走不到尽头。

  卢小闲体力本来就已透支,又碰上这样的倒霉事,只能暗自咒骂:这什么动物留下的,一点公德心都没有,真特么倒霉。

  在日常生活中,类似踩上屎这样倒霉事,几乎时时刻刻都与卢小闲如影随行,就像一种永远也不会错过的运气,让他几乎已经麻木。

  根据他以往的经验,遇到晦气只是一半,剩下的另一半就是无何止的各种默默善后。

  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清理完毕,卢小闲坐在一块大石头上,点燃一根烟,美美的啜了一口。

  作为一名很有资历的大烟枪,卢小闲当然具备该有的三样东西:烟、打火机、抽烟时露出的那种无耻韵味!

  就在他惬意的吞云吐雾时,大地突然剧烈抖动起来,突如其来的状况惊的他被烟呛了一口,剧烈的咳嗽起来。

  不好,地震了!

  卢小闲心中一惊,果断的丢掉手中的香烟,慌乱站起身来,双眼紧盯着两侧山上,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此时此刻,发生地震不可怕,可他处的位置却极度危险。两侧山峦上的巨石“哗哗啦啦”向下滚落,若被砸中他就成一堆肉泥了。

  地震续了大约持二十几秒,好在滚落的山石大多被树木阻住,仅有几块呼啸而下的飞石,也被卢小闲险之又险的躲过。

  难道老天爷打盹了,竟然没有赶尽杀绝,还给他留了条活路。

  劫后余生让卢小闲心中一阵后怕,如果还能重新选择,他绝不会再来这里。喜欢探险没错,可把命留在这就不划算了,这种死门关归来的感觉可真的不好受。

  卢小闲长吁口气,从兜里掏出手机来,怎么也得自拍留个念,发在朋友圈里也是炫耀的资本。

  刚摆好姿势,卢小闲的脚踝突然传来一阵刺痛,他低头一看,脸都绿了: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脚下竟踩着一条蛇,蛇倒不算大,细长细长的,昂头吐信,用一双小眼睛正怒目瞪着自己。

  老天爷打盹的时间也太短了,一醒来就开始折腾他了。刚才,他踩上了一坨屎,现在,他又踩上了一条蛇。

  很明显,蛇是吃痛之下才进行了正当防卫。

  惹不起就躲,这是卢小闲的人生信条。

  他赶忙抬脚后撤,蛇不再纠缠,倏忽蜿蜒逃走,银白色的蛇鳞散发着妖异的光芒。

  瞅着眼前的一幕,卢小闲心中突然有种不妙的感觉:莫非这是早已绝迹的银环蝮蛇。

  他曾经看过关于银环蝮蛇的相关资料:唐宋时期,岭南位于荒僻之地,毒虫让人谈闻变色,尤其是银环蝮蛇,更是毒虫之首,毒性甚至比眼镜蛇还要厉害几十倍。

  他所在的这个无名大峡谷,正是古代岭南地界。不是说当年横行一时的银环蝮蛇早已绝迹了嘛,怎么会又出现了呢?

  这是怎么回事?

  难道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?

  卢小闲知道银环腹蛇的厉害,不敢怠慢,赶紧取下背囊。

  经常在外行走,背囊里当然少不了备有蛇药。

  银环腹蛇的毒性发作之快,远远超乎了卢小闲的想象,刚取下背囊他便觉得四肢无力,眼前一片模糊,手也不听使唤了,无论如何也解不开背囊的锁扣。

  卢小闲慢慢瘫软在地,这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:与踩到千年难遇的银环腹蛇比起来,踩上一坨屎根本就不算什么,至少要不了命。

  以前所有遇到的倒霉事与这一次比起来,也算不了什么,因为这一次老天爷终于对他下毒手了……

  ……

  也不知过了多久,卢小闲慢慢睁开眼睛,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,身上还盖着被子。

  难道无名峡谷里还有人住?

  难道自己被人救了?

  他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,挣扎坐起身来,四下打量。

  这里显然不是自己失去意识前的那个大峡谷,像是一个茅草屋。屋子看上去年代很久远了,屋顶破旧,连茅草都露了出来。

  屋内的陈设和物品处处透着怪异,怎么看怎么别扭。

  背囊不见了。

  手机不见了。

  身上的冲锋衣变成了怪兮兮的麻布衣服。

  怎么回事?

  难道被打劫了?

  卢小闲有些恍惚,突然他一激灵,似乎想到了什么,赶紧去摸自己的脸。

  很明显,这肯定不是自己原来的那张脸。

  他又急忙将手伸进被窝里一阵乱摸。

  停了下来的时候,卢小闲表情呆滞,像是被雷劈中了一般,只觉得头顶的天在旋转,脑袋轰隆隆地响。

  他胸脯上下急剧起伏,一个词不由自主的从脑海中跳出来:穿越。

  好半晌,卢小闲才回过神来。

  他僵硬的起身下床,床边放的早已并不是他原先的徒步鞋,而是一双破草鞋。

  又是铁一般的证据,不用问,真是穿越了。

  除了意识还是他自己的,从头到脚再没有任何东西和他有关了。

  紧接着,卢小闲又发现了新的佐证,证明他穿越的事实:一米八多的身高,竟然缩水了三分之一,他成了一个小孩子。

  确凿的事实活生生的摆在面前,卢小闲整个人彻底懵掉了。原先真实的生活突然被切割成碎片,让他无依无靠惶恐不安。

  卢小闲欲哭无泪,心中不停的诅咒:老天爷你真他娘的不是东西,喜欢玩人也就罢了,可也不能逮住一个人不停的玩,往死里玩。我不就误踩了一条蛇,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至于你玩我玩的这么离谱吗?

  穿越,这等于是判了无期徒刑的流放,而且还不允许减刑,老天爷这个法官真是太狠了!

  卢小闲本是原创,可现在突然成了盗版,这让他很不适应。

  怔了好一会,他狠狠甩了甩脑袋,努力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。

  闭眼沉思了一会,他大概清楚了自己目前的处境:他占据了一个古代男孩的躯体,男孩的躯体里依稀保留原有的记忆片段模模糊糊,但他从后世带来的记忆却清晰无比,二者相互交织,乱的像团麻。

  理了理思路,卢小闲从躯体残存的记忆中,又得知了以下信息:现在是天授元年三月,小男孩今年十岁,他早年丧母,与父亲相依为命,现住在南巴县苦水村,这个茅屋就是他在苦水村的家。

  很凑巧,男孩的名字竟然也叫卢小闲。

  在后世,卢小闲的父亲给他所取的名字,出自于南朝谢庄的《与江夏王笺》,曰:“今之所希,唯在小闲。”

  父亲的愿望很简单,希望儿子长大成人后,能过的安逸清闲。可事实上,他过得并不安逸,更不清闲,辜负了父亲的期望。

  如今这个小男孩和卢小闲竟然同名,或许小男孩的父亲为他取名时,也有着和卢小闲父亲同样的想法。

  一想到父亲,卢小闲心中一阵刺痛。

  本想着今年过年回家去看他老人家的,可现在竟然成了永别。可以想象,父母得知他失踪的消息,会受到多大的打击。

  穿越这事摊在不同人身上,肯定会有不同想法。有的会茫然,有的会痛苦,有的会绝望,有的甚至会寻死觅活。

  可此时,卢小闲考虑最多的是如何面对现实。

  想了好一会,他竟然有些释然了。

  在后世,卢小闲过的很不如意。

  他长相平常,不是美女喜欢的那种帅哥,一直连女朋友也没有。若不是因为没有女朋友,傻子才没事干经常去徒步探险呢?

  他能力平平,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应聘份工作,天天加班还要看别人脸色。起的比鸡早,睡的比猫晚,赚的比秃子的毛还少。家境一般,没办法拼爹,注定只能做苦逼的穷屌丝。

  如今,他穿越了。

  虽然老天爷是在玩他,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何尝不是给了他换种活法从头再来的机会。

  卢小闲突然觉得,穿越也不是什么坏事,他有信心活出不同的自己。

  之所以这么有底气,源自于卢小闲一个优势:他非常熟悉唐朝的历史。

  穿越前,卢小闲对大唐盛世倍加推崇,是铁杆的“唐粉”。

  他经常在贴吧里单枪匹马与“汉粉”、“宋粉”一干人等互喷,以实际行动捍卫大唐荣誉。他既不胡搅蛮缠,也不胡说八道,而是引经据典以理服人,以事实服人。这些年来,他几乎读遍了有关唐史的各类书籍,毫不夸张的说,卢小闲可以称作当之无愧的唐史专家。

  俗话说:早知三日事,富贵一千年。

  既然穿越到了唐朝,卢小闲相信,凭自己未卜先知的先天优势,他必能混的风生水起。

  想到这里,他不禁暗自发誓:既然如此,那就在这混吧,混不好就绝不回去了。

  当然,他就是想回也回不去了。

  虽然卢小闲底气十足,可毕竟这是个陌生的环境。

  此刻,卢小闲像个天气预报员,不停预测着自己的未来。至于预测的准不准,那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。

  无意中,他看见屋角的桌上放着一面破铜镜,便悄悄走了过去。他很想知道,自己究竟穿越到了一具什么样的皮上。

  细细照起镜子,卢小闲半晌无语。

  柔润茂密的头发,有棱有角的俊脸,浓黑倔强的剑眉,淡然深邃的眼眸,高挺冷俊的鼻子,透着灵气的薄唇。

  天哪,这还是自己吗?

  这副皮囊也太帅了吧,甚至帅的有些过了头。

  虽然这具皮囊还只是个小孩子的轮廓,但帅哥的形象呼之欲出,比后世的卢小闲那可强的不是一星半点。

  如果不是因为够不着,卢小闲真想亲一口这张帅气的脸。

  他心中简直乐开了花,除了熟知唐朝的历史外,他又有了一大优势:不俗的外表。

  唐朝素来看重美男子,卢小闲似乎终于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了。

  卢小闲知道,看来今后得有意保持低调,对自己的英俊与帅气只字不提。同时还要好好努力,不能让别人说自己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一无是处。

  若说还有什么美中不足,就是这具皮囊的有些太弱不禁风了。不过好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,将来应该会健壮一些的。

  卢小闲的目光依依不舍离开了铜镜,他狠狠的伸了个懒腰。

  就在这时,茅草屋的门突然被推开了,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急匆匆走进屋来。

  他身材略显消瘦,目光清澈,全身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。

  这具皮囊原来的残存记忆瞬间闪过,卢小闲立刻知道了来人的身份:他是这具皮囊的父亲,名叫卢峰,今也是后卢小闲名义上的“阿爹”。

  瞅着傻傻站在屋子中央的卢小闲,卢峰眼中透出惊喜,急切疲乏:“小闲,你好些了吗?”

  “父亲”的焦急溢于言表,看的出来,他是发自内心的关切

  卢小闲当然不能告诉对方,自己是穿越而来的,其实并不是他的儿子。

  他只能含含糊糊点点头道:“阿爹,我好多了!”

  这具皮囊生前应该和父亲的关系相当亲切,以至于卢小闲脱口而出的话,让他自己都没有半点生分的感觉。

  听了卢小闲的话,卢峰眼眶湿润了,他急忙焚香感谢老天爷和卢家列祖列宗,保佑儿子安然无恙。

  三天前,儿子突然患了热病,卢峰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,连夜去南巴县城去请了郎中。

  郎中来后为儿子把了脉,竟然说不出得了什么怪病,只好给他开了安神的药。

  药也灌了,但儿子却始终昏迷不醒,这让卢峰焦躁不安。

  儿子是他的天,是他的地,是他生命的全部。卢峰不敢想象,如果儿子撒手而去,他还能不能活下去。

  为了看好儿子的病,只能再找更好的郎中,这需要银子。卢峰四处借钱,可村里的乡亲也都不富裕,借来了一点银子根本就是杯水车薪。

  就在卢峰束手无策惶恐不已的时候,儿子的怪病却突然痊愈了。

  看着儿子像没事人一样站在自己的面前,卢峰怎么能不激动万分?

  卢峰恐怕永远也不会想到,站他面前的“儿子”,早已不是曾经的儿子了。

  瞅着卢峰喜极而泣的模样,卢小闲心中不由有些愧疚:毕竟是他是鸠占鹊巢,霸占了人家儿子的躯体。

  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,卢小闲果断的转移了话题,他可怜兮兮的说:“阿爹,我饿了!”

  事实上,他也是真的饿了,肚子里咕咕直叫。

  “你赶紧歇着!阿爹这就给你做饭去!”卢峰满脸欣喜,急匆匆转身出了屋子。

  看着卢峰的背影消失在门外,卢小闲如释重负般的松了口气。

  他昂起下巴,四下打量着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,目光看上去倔犟而又坚强。

  事实上,只有他自己才知道,他的心中隐藏着多少惶恐和迷茫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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